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籤詩百首-第七十六首

第七十六首
 
 蕭何註律【辛己 中平】

 
 
三千法律八千文 此事如何說與君
 
善惡兩途君自作 一生禍福此中分

 

【典 故】

漢。蕭何。沛郡豐人。微時。嘗為刀筆史。後佐漢高帝定天下。為宰相。以功封酇侯。漢既一統。以三章之約。非可長治天下。乃命蕭何註律。使民知所守法焉。

【聖 意】

問公訟。且審理。求財祿。當揣己。
病蚤禳。宜求嗣。婚更審。方吉利。

【解 曰】

此籤。謀事。陰人議論不盡。當以心觀。積善福來。積惡禍胎。修善避惡。宜自先覺。婚宜審擇。財未遂。病不防。訟主凶。宜作福。方吉。

【東坡解】

吉凶多變。非止一端。言不盡意。當以心觀。
福因積善。禍胎稔惡。知所趨避。宜自先覺。